常见问题 网站首页 > 常见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已有企业,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是否可行? 2023-04-08 09:03:00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66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上一条如果所建设的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相关事项,是否还需办理环评? 下一条没有规划环评的地区,新上工业项目,环评附件需要出规划和国土的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