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虎门:夯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根基”
虎门镇以近岸海域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采取系列措施全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减少陆源、海域污染入海量,提升入海河流水质,防范海洋环境风险。
01实施入海河流污染治理,确保水质持续向好
进一步完善全镇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推进地块排水户雨污分流,全力攻坚六类重点排水户污水排放整治任务,强化沿河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磨碟河现场指挥部对磨碟河干流(虎门段)开展河道清淤、河道拓宽、堤防建设、河岸生态景观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全力推动虎门镇太平水道、磨碟河水质持续向好。
02立足实战实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能力
定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东莞海警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陆源入海污染物、海洋倾废、涉海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海域开展污染源排查,摸清重点海域污染的主要来源,掌握重点海域主要管控目标和监管对象,切实加强重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03开展“一口一策”,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进一步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动态更新《虎门镇入海排污口清单》。每月派员到79个入海排污口巡查,定期实施监测监管,组建溯源队伍对水质异常情况溯源排查。持续推进河涌沟渠类入海排口整治,对尚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的入海河涌沟渠类排口,制定符合排口实际的消劣工作方案,通过入河排污口整治、暗渠整治、生态补水、持续推进排水户内部雨污分流改造等方式,组织开展“一口一策”整治。
04深化港口、码头、渔港水污染治理,提高污染防控能力
积极协调推动港口码头、渔港、修造船厂公共污水管网设施查漏补缺,推动生活污水接入公共污水管网或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规范完善港口、码头、渔港含油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收集处理和处置,提高其污染防治能力。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