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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执法】陆海统筹、协调联动!珠海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行动
为落实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带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珠海海事局,开展2022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通过陆海统筹、多部门合作的联合执法模式,各部门共出动33人、船艇2艘,先后前往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二期工程、桂山港等项目区域开展巡查执法,主要对海洋工程、有居民海岛、船舶以及港口码头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同步开展无居民海岛巡查、入海排污口监测等工作,行动期间未发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在三角岛,联合执法行动组对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和“三同时”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进行了巡查。在桂山岛,联合执法行动组对桂山港码头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靠泊桂山港码头的船舶进行防污染检查,对桂山水质净化厂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
各部门将以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强化陆海统筹、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资源、信息共享,合力形成海上执法监管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为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协作,机构改革以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部门作用,与海洋执法部门签订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办法等机制文件。自2020年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每年牵头组织海洋执法力量,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托各部门优势,对各种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进行全覆盖监管,在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上形成合力,聚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据介绍,珠海市将继续围绕“十四五”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系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坚持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科学的谋划、务实的举措,把“十四五”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来源:珠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