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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佛山环评领域查处典型案例公布

2022-11-08 08:54:09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服务市场秩序,全力支撑佛山生态环境领域“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体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以来,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从严整治环评服务市场,严格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及环评机构现场核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环评编制质量差、借证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 案例一

根据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载明的信息,深圳市复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公司旗下仅有1名环评工程师兼编制人员董某。

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该公司在信用平台上传了由董某独自编制的环评文件123份。

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注意到相关情况后,迅速将该公司及董某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董某编制的、位于佛山市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加大编制质量审查、抽查复核力度。

经查,发现3份由董某独自编制的项目环评文件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遗漏产污工序污染物分析等质量问题。

处置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分别对环评机构深圳市复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董某作出通报批评和失信记15分处理。

典型案例二

根据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载明的信息,深圳华智环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公司旗下原有2名环评工程师兼编制人员张某、王某。

2021年5月份以来,该公司在信用平台上传了由张某独自编制的环评文件507份。

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注意到相关情况后,迅速将该公司及张某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张某编制的、位于佛山市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加大编制质量审查、抽查复核力度。

经查,发现2份由张某独自编制的项目环评文件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处置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分别对深圳华智环境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张某作出通报批评和失信记10分处理。

典型案例三

根据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载明的信息,佛山市净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公司旗下原有1名环评工程师刘某及2名编制人员。

在今年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专项抽查复核中,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发现该公司环评工程师刘某独自编制的某五金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遗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的严重质量问题。

处置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对环评机构佛山市净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所收费用四倍的罚款,即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作出通报批评和失信记10分处理;

对环评工程师刘某处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作出通报批评和失信记20分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虽然是佛山的案例,但也具体有参考意义,值得我们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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