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最大的变化是将废气污染源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从我国各项环境标准中提出的“前6后3”、“前4后2”和“前1.5后1.5”3种情形统一为满足“前4后2”。当然,除了排放口的位置要求变化,针对排放口最大的“形象”部分,标志牌也有要求,怎么做VOCs排气烟囱处的标志牌才合规?下面我们一起从安装位置、信息内容和技术规格这三方面全面看看,一共7大点,通俗易懂。
我们先贴出如下正确的示例:
安装位置
1、标志牌安装位置应不影响监测工作的开展,且便于监测人员读取信息,标志牌上缘距离工作平台基准面约2m。
2、废气监测点位信息标志牌优先安装在工作平台上方对应的废气烟道上,如烟道表面不具备安装条件,可安装在工作平台护栏等处。
信息内容
废气监测点位信息应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排污许可证/登记表编号、点位编号、排气筒高度、生产 设备及其投运时间、废气处理工艺及其投运时间、监测断面尺寸、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等。
技术规格
1、标志牌底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白色。
2、标志牌信息内容字体为黑体。
3、标志牌边框尺寸为 480 mm(长)×300 mm(宽),二维码按照 HJ 1297 执行。
4、标志牌表面应经过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无气泡,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无明显缺损。标志牌的 端面及立柱应经过防腐处理,无明显变形。
来源:生态环境部相关标准文件;VOCs减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