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政策要求
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治理。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02《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
提出: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当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各地也可根据当地行业实际情况适当补充),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制定本地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并组织抓好落实。
03《“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
提到:主要目标。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
0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
提到: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重点行业企业“十四五”期间依法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底,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05《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号)
提到: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深入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
2025年清洁生产工作指引
01清洁生产审核流程
02清洁生产审核各阶段企业和服务单位关键工作内容
(1)各阶段企业关键工作内容
(2)各阶段技术服务机构关键工作内容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