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多年专注环保设备研发制造 环保设备系统工程设计\制作\安装一条龙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137127211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偷排废气最低2万,最高100万

偷排废气最低2万,最高100万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5-04-09 点击:20

[文章前言]:不飞不知道,无人机开了“天眼”才知道,一些黑心工厂正悄悄地污染大气环境且危害群众健康。 近日,环保人员破获一起逃避监管偷排废气的案件,企业人为在废气管道上切开数个排口,生产废气未经处理,就肆意排至外环境。 废气收集口「形同虚设」 行动当日,环保人员为迅速锁定证据,一组人员直冲天台固……

不飞不知道,无人机开了“天眼”才知道,一些黑心工厂正悄悄地污染大气环境且危害群众健康。

近日,环保人员破获一起逃避监管偷排废气的案件,企业人为在废气管道上切开数个排口,生产废气未经处理,就肆意排至外环境。

废气收集口「形同虚设」

行动当日,环保人员为迅速锁定证据,一组人员直冲天台固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另一组执法人员对生产车间进行逐层检查,在一楼的注塑工序便发现问题,原本应对准生产工位的集气罩被随意放置,有些甚至并未开启导致生产废气未能有效收集。

移印车间「违规开窗」

一走进二楼的移印车间,执法人员就闻到刺鼻的天那水味道,使用“水性油墨”的狡辩显而易见已经不攻自破,车间窗户随意地敞开生产废气随性地外溢。

使用水性油墨和油性油墨的区别

「水性油墨」主要成分:水蒸气、微量醇类/醚类有机物,可能含少量氨(用于调节pH值)。环境影响:VOCs排放少,对臭氧生成和PM2.5贡献低,刺激性气味较弱。健康风险:对人体危害较小,但长期暴露可能对呼吸道有轻微影响。

「油性油墨」主要成分:苯系物、酮类、酯类等VOCs,部分可能含重金属(如铬、铅,取决于颜料)。环境影响:VOCs是光化学烟雾和臭氧污染的前体物,部分溶剂可能破坏臭氧层。健康风险:苯系物具致癌性,长期接触可导致神经系统损伤、肝肾毒性等。

废气管道「异常断裂」

为确定天台开口管道的走向,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进一步勘查,却意外发现二楼连接至四楼的废气管道出现断裂,二楼部分的打磨粉尘废气通过这个管道的断口外排。

管道开口造成大量「废气直排」

涉事企业为逃避监管,废气偷排口位置故意选在管道顶部,离地面有两米多高正常人的平视检查很难发现。

不像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黑作坊、废水偷排等环保违法案件的违法手段与偷排行为那般直观可视。

大气污染“无形无色”,肉眼难以判定为直观看到偷排口的排放量,执法人员借来梯子,爬上管道顶部,用纸巾靠近开口进行测试,证实存在大风量的废气偷排。

侥幸偷排的必将面对「严格处罚」

偷排废气看似无声无色,但总留下蛛丝马迹,企业切勿心存侥幸,务必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合规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违法偷排废气损人害己,更将面临最高百万元的罚款甚至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明确,“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环境,面对工厂逃避监管偷排废气的行为,我们应挺身举报,最高奖励5万元。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71272119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24小时手机

13712721198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