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请问一家综合医院,床位设置有500张以上,医院有实验室、检测室,因会使用一些酸、有机溶剂等,会产生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以上的废气排放口排放,请问实验室是否需要纳入排污许可证发证管理,还是把这个实验室、检验室归类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呢?
答:您好。《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已将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实验室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所述信息,床位500张以上的医院中设置的检验科和实验室应一并纳入该医疗机构,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议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径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谢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