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项目拟利用国道、省道、县道、农村道路两侧和河湖池塘等堤坝岸边,实施光风互补新能源路灯系统工程,实现道路照明的同时,将自发电能并网,并根据需求建设新能源汽车储充电站等。工程总装机容量预计为60万千瓦,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请问这类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吗?
答: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于“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其他风力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光伏发电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议您根据项目立项、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具体建设内容等实际情况判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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