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常规指标偏高的情况,大朗镇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会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大朗镇雨污分流专班、管网公司及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启动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排查机制,快速锁定污染区域,成功查处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联合检查组通过对主要截污管道进行快速检测和溯源分析,初步锁定了进水异常区域为迁改线WB线(沙园路)。鉴于迁改线WB线(沙园路)纳污范围较大,大朗分局通过人工排查和在线监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纳污范围内各支管网进行检测溯源,不断缩小异常管道和纳污范围,锁定关键管网节点和重点排污区域。
大朗分局采取人工值守和加密布设微站的方式,锁定进水异常区域为某工业园。管网公司采用QV技术对该工业园的管道进行探查,发现该工业园总排口为异常废水排放点,大朗分局立即在该排放点下方污水井口安装在线监控微站。
5月13日,井口在线监控出现异常,大朗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总排放口对应的上游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污泥压榨废水经应急池收集后,通过一条PVC管道抽取到厂外的总排放口进行直排。
该企业对偷排行为拒不承认,谎称抽水泵损坏无法复原,并锯断偷排管道。大朗分局联合公安部门启动了该企业偷排废水使用的抽水泵的开关,安排水电工对锯断的偷排PVC管道进行接驳,成功复原了偷排现场,同时对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应急池内压榨污泥产生的废水进行取样检测。大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制作双笔录,现场对偷排废水的PVC管道进行封闭处理。
以案释法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或将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