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湖南省省内目前很多项目都使用热风炉进行产品烘干等,其虽属于工业炉窑范畴,但实际很多环评在核算产排量时是参照二污普锅炉行业的产排污系数进行核算。目前《排污许可核发与技术规范工业炉窑》中有采取基准风量以及绩效值计算工业炉窑企业的许可排放量,那么环评阶段热风炉的产排污计算依据到底以二污普锅炉行业系数核算合适还是以工业炉窑排污技术规范中计算方法核算合适?
答:您好,来信收悉,回复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具体规定”,如项目无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应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6.4“污染源源强核算可采用实测法、物料衡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法、实验法等方法。 ”具体请根据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详询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来信关注!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