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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这十种突出环境问题或违法案件,将实施挂牌督办

2020-01-04 08:15:13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突出环境问题,将被戴上“紧箍咒”。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现“重大环境信访事项长期未能解决、嫌环境污染犯罪具有代表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跨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等十种突出环境问题或环境违法案件,可实施挂牌督办,接受公众监督。

十种突出环境问题或案件将挂牌督办

《管理办法》称,挂牌督办是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严重威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及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严重污染环境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的解决、办理或整改提出要求,公开督促有关属地政府、部门或有关企业落实,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的一种行政手段。

一旦出现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突出环境问题或环境违法案件,可实施挂牌督办: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公众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的;造成重点流域、区域严重污染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隐患反复整治长期不能消除的。

此外,还包括:重大环境信访事项长期未能解决的;重点建设项目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等事中事后管理要求的;违法排污情节严重或屡查屡犯、不落实整改的;跨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具有代表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审计、督察发现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可视情况将挂牌督办有关信息抄告市有关部门或金融监管机构等。

完成挂牌督办任务后,可解除挂牌督办

根据《管理办法》,挂牌督办整改要求包括: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对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风险隐患,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化解风险隐患,消除危害后果,完善防控机制;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责令违法企业停止或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移送公安机关等,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挂牌督办问题办理时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被挂牌督办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立案查处一般应在3个月内、整改方案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或制定整改方案确需监测鉴定、专家评估等环节的,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备后,可以适当延长报送时限。

此外,挂牌督办问题办理期间,各镇街(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对挂牌督办涉及的相关企业每个季度实施1次执法检查,必要时开展监测联动,提高执法监测的针对性。

完成挂牌督办任务后,由被督办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材料予以证明。对重大或复杂环境问题(案件),可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经核审、核查符合解除条件的,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建议。此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再下达挂牌督办解除通知,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挂牌督办解除情况。

来源:南方都市报



标签:   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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